摘要:记者谢丹由于没有管理细则,也没有具体的对口管理部门,衡阳到底有多少宠物,这是个未知数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数字不小,引发的社会问题不会局限于小范围。宠物扰民、伤人、破坏公共卫生等问题频频发生,但往往受害者又陷入投诉无门的境地。那么,“任性...
记者谢丹
由于没有管理细则,也没有具体的对口管理部门,衡阳到底有多少宠物,这是个未知数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数字不小,引发的社会问题不会局限于小范围。
宠物扰民、伤人、破坏公共卫生等问题频频发生,但往往受害者又陷入投诉无门的境地。那么,“任性的宠物”到底谁来管,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依?
公园、风光带管理处:
执法无权,管理无效
“我们也想管。去年10月,我们在公园各入口处张贴了公告,要求未拴牵引绳的宠物不允许进入园区。”岳屏公园管理处一名周姓主任介绍。但公告被宠物主人们无视,“公示后毫无作用,未拴牵引绳的宠物一溜烟就跑进了公园,根本管不到”。这份公告贴了半个月就被撕了下来。“我们园方没有执法权,只能对不文明遛宠物的主人进行劝说。”这名周姓主任表达了自己的无奈,他同时建议,应加强对文明遛宠物的宣传,提醒宠物主人们爱护公共环境。还可以制定相关条例,或在公园管理条例里增加具体规定及处罚措施,让公园管理方有规可依,以制止公园内类似的不文明行为。
市沿江风光带管理处显然也面临同样的情况。该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他们主要负责风光带的绿化与设施维护,虽然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宠物随地拉撒问题,但他们所做的只是组织志愿者,对风光带遛宠物人士进行劝说。
城管执法局:
可管宠物随地拉撒但执法难
记者查阅《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后发现,对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拉撒的问题,其实有法可依。但对宠物登记、遛宠物牵绳等情况,暂未发现有法律法规涉及。
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,“饲养犬只及其他宠物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。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,饲养人应当即时清理”;第五十条规定,“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,饲养人未即时清理宠物粪便的,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”。
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科长唐斌表示,对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随意拉撒的情况,城管执法部门有执法权,但牵绳、扰民、伤人等情况不包括在内。
唐斌进一步表示,对宠物随地拉撒的情况,城管执法部门在现实执法过程中也有两个难题。一是执法覆盖难,由于部门职能范围大,职责划分多,执法人员力有未逮;二是执法取证难,宠物流动性大,随地拉撒速度快,等执法人员赶到现场,宠物及其主人早走了!记者了解到,《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实施以来,尚未出现过处罚案例。
唐斌建议,要加强全方位的文明养宠物宣传,让宠物主人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从而增强文明卫生意识,守法意识。只有全民配合,才能把这些问题解决。(
市创建办:
尝试引导从社区进行宠物摸底
对于任性宠物惹出的麻烦,市创建办显然也注意到了,目前在尝试加强管理。
市创建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对于宠物随地拉撒的现象,创建办正尝试引导从社区着手。目前已安排在个别社区试点,对社区内养宠物家庭进行摸底,对这部分家庭开展重点宣传;同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“衡阳群众”对居民进行文明养宠物的宣传。
这名工作人员还建议,我市可以借鉴学习其他城市经验,对宠物管理及遛宠物进行立法,提高宠物主人们的违规成本。(编辑:唐锦 责编:雷昕 三审:易成章)